七八文学 > 玄幻小说 > 玄幻:我靠焚尸成圣 > 第1134章
“能否得到这里的终极造化就看他的本事了。”

吉凡念叨。

几个时辰后,他回归。

刚走入阵法,就感受到阵法内的天地如同一座火炉。

脚下地面、岩石等,竟早已化为岩浆,遍地流淌。

吉凡踩在上面感觉到烫脚。

仙佛圣宗佛子的鞋袜都无法抵挡这种灼热的侵袭了。

他在练什么兵器,烧了这么久。

吉凡满心惊讶,放弃入阵,在边缘禀报道:“老大,一座秘土浮现仙莲。”

“一群如来境的老家伙正激烈争抢。”

“距离我们不远……”

“你应该不会去了。”

吉凡继续道:“传闻那是一座造化仙莲,太一宫、九仙宫、九天宫、天阙宫、无极宫等老头子们争得头破血流。”

“如来境大圆满有三人,如来境九层无人,如来境八层九人……”

“强者太多了。”

“对了,我还见到了日月二老。”

吉凡猜测,仙王世界内的如来境老头子们可能超过三位数了。

阵法之中没有回应。

吉凡禀报完之后转身离开,继续打探情报去了。

他这次去的时间格外长,五个时辰才归。

已经半夜了。

吉凡刚入阵,整个人差点儿被这里的高温汽化,连忙运转神通抵挡。

……究竟是什么级别的材料,还没烧透?

莫非炼的是凤翅镏金镋?

吉凡猜测。

“造化仙莲的争夺十分惨烈,死了八名如来境,最终落入端木家族六长老之手。”

“还有啊,武宫圣子实力大进,正满世界找你呢。”

“天阙宫圣女、圣子也都表露出敌意。”

“你的大名正在扩散,许多怪胎对你感兴趣,想跟你切磋。”

“我清晰地注意到有老怪物目光炙热,有对你不利的打算。”

吉凡也不指望李夜回应,说完扭头就走。

继续打探去了。

直到第二天中午,吉凡才回来:

“端木青、九天圣子、九仙圣子等人联手挖掘出一座地下秘藏。”

“其中有仙丹,几人修为更加强大了。”

“老大你是不是得罪了不少人,龙仙道体元川那个穿开裆裤的小兔崽子不知得到了何种造化,修为突飞猛进,竟然有资格与你叫板。不得不说,他的龙仙道体确实很强……”

龙仙道体?

李夜相当惊讶。

此人与自己在万狐山一战中陨落,怎么又出现了。

当年他可是亲眼看着对方被自己的天劫劈成焦炭的。

居然没死?

吉凡又离开了。

几日后归来。

咚咚咚!

吉凡发现阵法之内不再炎热,脚下的岩浆也是不见了。

温度回归正常。

但阵法当中却是响彻连绵不绝的重锤敲击声,每一击落下,都是震得天地一颤。

吉凡知道,李夜炼器终于有了进展。

“……老大,我受伤了。”

“被日月二老发现,向我逼问你的下落。”

“他们本追不上我,但惊动了端木青,此人掌握金翅大鹏一族的部分法,速度恐怖无边。”

“九天圣子、元川等人后来也加入进来了,让我险些陨落。”

吉凡简单地讲述,虽未细说,但也能让人想象到他这几天的凶险。

毕竟能让他用几天时间才摆脱险境的对手可不多。

现在的他太狼狈了,浑身是血,伤口之下都能看出晶莹的骨头渣滓,血洞一个个,往外冒强大的法则碎片。

整个人气若游丝,相当惨烈。

“尤其我遁走一刻,有神秘人出手,差点儿将我格杀。”

吉凡补充。

说完他艰难地盘坐下来疗伤,接着他心中一动,也是察觉到身在阵法不受仙王法则影响,可以打开自己的空间法器取出里面的一些大药疗伤了。

这厮实力今时不同往日,两天后痊愈。

吉凡伸了个懒腰。

咚!

忽然,耳边响彻一声巨响。

声音之洪亮,宛若开天辟地,整座世界都炸开了般。

吉凡脸色一变,急忙冲出阵法继续为李夜打探消息。

咻!

他速度很快,转眼消失不见。

半天过后匆匆返回,发现阵法当中的重锤敲击声由洪亮,变得低沉。

他好奇走入阵法深处,隐约见到海量的天地符号沸腾、飞舞。

浓郁得根本看不清。

这是什么炼器手法,竟仿佛竭取仙王世界的力量,凝聚成大道符号,炼化入器。

吉凡彻底被震住了。

以这等炼器手法,炼制出的仙料兵器岂不是要逆天?

吉凡意识到李夜这次的手笔不简单。

“老大,出事了,出大事了。”

“大地塌陷,露出一片规模浩大的宫殿群。”

“疑似金翅大鹏王真正的寝宫,我们之前发现的那座是假的。或者说,只是其中一部分,处于边缘地带。”

吉凡呼吸急促,整个人激动无比。

“仙王气息迸发,恐怖无边。”

“各门各派的老家伙们全被吸引过去了,他们认为里面有金翅大鹏族的完整法门,以及先天药。”

“不过,有人见到仙王力量笼罩下的宫殿群里有人,不止一个,他们提前进去了,可能要捷足先登。”

吉凡补充说:“……对了,还有一具仙尸跪伏仙王宫大门前,死气环绕,但气势无边,即使跪在那里,也给人一种成王败寇的震撼。”

什么?

正在炼器的李夜手中的震天锤微微凝固。

金翅大鹏王宫,仙尸?

究竟发生了什么。

先天药会在仙王宫里么。

李夜内心极度不平静:“再探!”

他以神念说道。

连忙平复心神,继续炼器。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