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一上课第三天,跟老师说身体没养好要继续请假,同天中午,夏初一去图书馆借书,与夏若瞳发生争执,夏若瞳推夏初一下楼,结果夏初一躲过去,夏若瞳自己用力过猛,滚下楼。
夏若瞳滚下楼后,大叫自己肚子疼,还说自己怀孕了,污蔑夏初一杀了自己的孩子!
此刻早就接到消息的救护车赶来,把夏若瞳带走救治。(楼主算了下时间,救护车最快到云十六中的时间是二十三分钟,而二十三分钟之前,夏若瞳还没摔下楼!此中有什么猫腻,有脑子的都知道就不废话。)
夏初一发现夏若瞳指甲内有白色粉末,提醒医生检验粉末成分,而她也由同学陪同一起去另外一家医院做了检验,经证实,粉末成分为高浓度致幻药。
夏若瞳救治的医院对夏若瞳指甲内的粉末成分检验与夏初一的结果相同。
此外,陈璐被送进医院之时,医院对其做了血液检验,发现其血液中含有致幻药成分。
至此,陈璐推夏若瞳下楼一事似乎已经非常明了。
学校对夏若瞳做出了开除处罚,夏若瞳的家人不服,派律师来跟学校叫板,要求学校撤销开除处分。
而后学校方面不予理会?
夏若瞳在校园网发帖,说学校要撤除处分,还会公开道歉,陈扬骂夏若瞳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陈扬手撕夏若瞳。
夏若瞳帖子引起公愤,夏若瞳删除帖子。
然后校园网上就多了这篇还我公道。
很快,还我公道也被删除。
据以上事实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夏若瞳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陈扬的,陈扬被戴了绿帽子。
2、夏若瞳肚子里的孩子是陈文强的,被陈**。
3、夏若瞳陷害陈璐,夏初一(未遂)的致幻药是陈文强提供的。
4、陈文强是吴校长小舅子,所以吴校长为保小舅子曾经私下跟夏若瞳达成协议,所以夏若瞳发了那个帖子。(夏若瞳难得说了真话,可惜放羊的孩子失去了信任。)
5、学校太可怕,请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次不光是学生们怒了,学生家长们也怒了。
他们花这么多钱送孩子上贵族学校,学校里竟然养着这么禽兽不如的东西!
吴道凡知道帖子的事,立刻让人删了帖子,但是已经晚了。
不少家长把电话打到了教育局局长家里,教育局局长连夜打吴道凡给提溜了过去。
在接到局长电话的时候,吴道凡两腿打颤,心道,这下全完了!
他这张封窗纸到底是没包住火。
吴道凡犹豫不决拖了这么多天的事情,教育局那边处理的很快,快到吴道凡根本来不及反应,就已经有了结果。
陈文强被抓的时候还在花都一家酒吧里逍遥快活,警察抓他的时候拒捕,跟警察起了冲突,打伤一名警察后想要跳窗逃走,结果摔断一条腿。
就医过程中,检查出他尿液呈阳性,有吸毒史。
经过审讯,陈文强对自己所做的事供认不讳,案情清晰明了,被判处无期徒刑。
而夏若瞳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为其怀孕,缓期一年执行,但是在此期间不得离开居住地同时要接受监视。
吴道凡受这件事牵连,自动引咎辞职,提前退休在家。
原本对吴道凡的处罚要更严厉一些,因为这次云十六中的事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光是对云十六中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整个花都的教育部门都造成了严重影响,所以教育局决定罢免吴道凡的一切职务,给予处分,但是后来吴道凡打电话给沈上,提起那次对夏初一的救命之恩,沈上从中周旋,这才让吴道凡总算保住了一点颜面。
教育局雷霆手段,还在享受周末的人还不知道短短两天的时间,云十六中已经变了天。
此刻,夏初一在明老的宅子里宴请慕家一家,一群人谈笑风生,好不快意,丝毫不受外界那些污秽的影响。
呃,也不是一点影响都没有。
“夏初一,你说学校那些事,是不是真的?我爸跟我哥知道后气坏了,已经打电话给教育局了,他们那边承诺会用最快的速度处理这件事。”慕乐乐一边帮夏初一摘菜一边说。
“大好的日子,能别提这么糟心的事吗?等消息就是了。”夏初一翻了个白眼。
“你说得对,今天这么好的日子,不说这些扫兴的。”慕乐乐很快又活跃起来,“夏初一,你真的会做菜啊?今天我们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夏初一问。
“我想吃”
“乐乐,你就别给初一添乱了,初一做什么,我们就吃什么好了,客随主便你懂不懂?”慕云飞走到厨房这里,打断慕乐乐的话,问:“初一,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都是家常菜,我自己能搞定。只要待会你们不嫌我做的菜简单就好了。”夏初一微笑着拒绝。
“哦,那我就等着了。”慕云飞满含期待的看了夏初一一眼,离开了。
“大哥现在越来越不可爱了。”慕乐乐瘪瘪嘴,朝慕云飞的背影做了个鬼脸。
“你想吃什么?说吧?”夏初一好笑的看着慕乐乐。
“真的可以点?”慕乐乐眼睛一亮,不过片刻后,又说:“想不出来,还是你做什么我吃什么吧!”
夏初一看出慕乐乐是怕她为难,也不戳破。
这个时候慕云亭走过来,“中午有什么好吃的?我早上没吃饭,就等这一顿了!”
“想早点吃饭,就赶紧帮忙!”夏初一给慕云亭使了个眼色。
“你不早说!”慕云亭挽起袖子走进厨房,将一盘水果给慕乐乐,“乐乐,这些水果你拿出去吧。”
“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故意支开我的!”慕乐乐接过水果盘,然后用胳膊肘拐了拐慕云亭,挤挤眼,“二哥,加油哦!”
“哦。”慕云亭傻乎乎的点点头。
慕乐乐心满意足的退场,不做电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