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每天的上课以外,秦温茂一有时间就会跑去邵元洲那里给他送吃的。
秦温茂上课也比平常听讲更加认真了,因为他要把一些学过的东西自己先记一遍,然后再把这些笔记给邵元洲。他知道邵元洲非常注重自己的学习成绩,所以作为同桌和好朋友,在这个特殊的时候,他必须担起一份特殊的责任。
这几天上兰州的心情也好了不少,没有了同学们对于自己的排挤和压力,身边只有爱着自己的老父亲和对自己非常好的好朋友,人际关系简直是轻松无比。但另一方面,他还是非常担心自己的学习成绩,所以他每天除了打针吃药和日常的生活作息以外,其他的时间基本上都在学习。
新来的病友也感叹道:“看看这小伙子,真的努力,以后肯定是个成大器的人。”随之对来看望自己的那个孩子说,“看看人家哥哥,在就算是在病房里面也不会放弃学习,这种努力的精神不是每个人都有的,你应该多学学别人。”
一旁的小伙子被母亲训的话都不敢多说一声,只是偷偷的望了一眼那个大哥哥。他文文弱弱的,细瘦的手臂不似同龄人那么健壮,但却骨骼分明,整个人有种清高疏离的感觉。他瘦长却骨节分明的手指和那一本本厚书形成了对比,衬着他整个人更加的瘦小了。
除了翻书以外,邵元洲还会在床上做笔记,那笔记本被翻得已经膨松了不知道多少倍。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用多种颜色的笔标注了许多复杂难懂的题目,那是同龄人都无法完全看懂的艰难晦涩又枯燥的题目。
这几天秦文茂一放学就会在邵元洲这里来。秦温茂每天都会吩咐管家为自己做2~3份便当,一份给邵元洲,一份给自己,如果老父亲在的话,他还会多给老父亲一份。
邵元洲的胃口也因此在这几天变得挑剔起来,他甚至害怕以前的那些粗茶淡饭,以后出院时再也吃不下去了。
在邵元洲即将出院的前一天,秦温茂突然向他邀请道:“有时间就去我家玩儿吧,我家的东西很多呢,保证有你喜欢的。”
邵元洲也想去他家看看,究竟想知道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生活在一个怎样的环境里面。但是他骨子里的清高和内心自在的自卑却阻止了他的脚步,他认为自己的与秦温茂不一样,这种不一样,在这段时间的交往以来发现的越来越明显,但他又说不出来这是什么样的感觉。
“元洲,怎么了?你不想去吗?”秦温茂睁着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盯着邵元洲,邵元洲都被看得有些尴尬了。
“我都去过你家了,你都不能去我家玩一下吗?”
“你不是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吗?可是你现在为,什么连去我家这种要求,你也不答应我呢?”
“喂喂喂,你倒是说句话呀!”
邵元洲被秦温茂摇来摇去,脑壳都快被摇昏了。他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冒金星,满脑子的理智都被麻木的感官代替。
“行行行,我答应你...你快点放开我,我的脑袋又要被摇昏了,如果有什么事那你负责哟!”
“嘿嘿嘿。”
死皮赖脸的秦温茂终于把邵元洲的同意软磨硬泡的得到手了。
“还...还有...”邵元洲将自己的脸撇开开向窗外,手指在不停搓着手中的笔记本,“这段时间以来,谢谢你对我的照顾啊。”
“诶,你真的是太客气了!”秦温茂摇摇头,“我都把你当骨肉兄弟了,你也不必再说什么谢谢的这种外人说的话了。以后小爷的东西就是小爷的,你的东西也是小爷的,哈哈哈。”
邵元洲假装要抡起拳头打秦温茂,秦温茂笑嘻嘻地避开了他。
不知道为什么,邵元周总是下意识的对秦文茂非常的客气。虽然他们的关系已经很好了,但他还是无法改变这种习惯,这是为什么呢?上面之后常常这样问自己,他可能连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有一种奇怪的隔阂在那里。就像是鱼缸里的两条鱼,初期是非常融洽的,但到后来,好像有人加了一层玻璃钢板上去,那两条鱼就此就分开了,他们还能望见彼此,但是那条看不见的玻璃却无论如何都撞不破。
也许那个玻璃板一开始就存在,而是他们没有发现呢。
邵元洲出院的那一天是晚上。
秦温茂知道他出院所以就回去了,只有老父亲陪伴着邵元洲。
邵元洲重新回到那破破烂烂的小平房,忽然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医院里墙是白色的,床是刚做的,还可以升降,而且医院的环境虽然可能不是那么的卫生,但看起来还是比较干净的,地板也是比较容易扫和拖,不像硬邦邦的水泥地板那样看起来灰暗做卫生时又不好打理。
那张木板床贴在斑驳的墙角,墙角上面结了很多蜘蛛网,已经来不及打扫了。木本床是放了多年的,其实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腐蚀坏掉了,每回上床的时候都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但因为没有钱换床板,父子两人就得过且过吧。
今天邵元洲吃的是自己家的饭菜,而不是秦温茂管家亲手制作的。
秦温茂的管家算是御用大厨了,每一道菜做的精致又美味,让人垂涎欲滴。可是家里的饭菜上永远都蒙着一层黑黑的颜色,那黑黑的是排不出去的油烟化为黑色物质附着在翻炒的菜上。
虽然味道算是不错的了,可那卖相不太敢恭维。
今天的菜算是很好的了,老父亲做了红烧排骨,糖醋带鱼和土豆牛肉,他说做这些东西是要给邵元洲大补,庆祝他出院。老父亲特地制作了这一桌子的美食,这一桌子的美食可能只能在过年的时候吃的,平常都不太敢奢想这样的食物。
他们爷俩吃着香喷喷的饭菜,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电视上正在播放着新闻节目,是一个抢劫案,案犯正在四处流窜,下落不明。据说是珠宝店抢劫的惯犯,他把那些抢来的珠宝拿去典当铺换了许多钱,涉嫌金额有近百万左右。
“这些强盗的胆子可真大。”老父亲一边砸吧嘴夹着桌上的饭菜,一边对新闻上的事情感叹到。
“话说我们这里附近的强盗也不少呀。”邵元洲摇摇头,叹了口气,“我们这里的治安不太好,以往都是这个样子的,万一那个强盗案来我们这里的话,那这里的人岂不是手无缚鸡之力吗?”
“唉,那真有点可怕呢,不过我们也真没有必要担心什么。”
“为什么?”邵元洲问。
“我们这一代不太富裕,就算是强盗过来也不能来偷什么东西吧,不然就太亏了。如果他来我们家看到我们家长这个样子,说不定还会心生同情,还想贴给我们一些钱呢。”
“哈哈哈哈哈哈!”邵元洲笑的要把肚子里的饭菜吐出来,“你说的没有错,我们这里的确没有别人抢劫的价值。”
一直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电视新闻里面的人要把犯人的脸打上马赛克并把他的名字用某某某代替呢,这样不就让普通民众辨认不出来了吗?
邵元洲一直都有这样的困扰。
“对了儿子,猜猜我给你买了些什么?”老父亲吃完饭后,神秘兮兮地对邵元洲说,他手上拿了一个不透明的袋子,看不清里面装的什么,但里面好像都是些大家伙,而且袋子的样子看起来很高级,不像是平时买的那些劣质物品。
“你买了一大袋子东西...这里面都是什么呀?快让我看看。”邵元周睁开眼,迫不及待地将眼睛凑上去。
“不慌不慌,我马上把你的这些东西打开。”
他把袋子里的东西一一取了出来,首先就有两双鞋盒子,那好像是耐克阿迪和匡威,但好像又不是因为它的标志非常的模糊,而鞋盒子上的logo的形状也略微有些不同,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秦温茂身上有很多这种牌子的用品,所以邵元洲也对此有一定的了解。
“爸爸,你都是在哪里买的这些鞋子?”伤员就好奇地问他怎么突发奇想的给自己买了这么多鞋子,平常他都不会用钱来买衣服的呀。
“这不是有拿10万块钱嘛,我就把那10万拿了一部分出来给你置办新的衣服,人有了新衣服,整个人看起来才会更加的精神。”老父亲笑呵呵的说,他迫不及待的想给自己的儿子穿上自己为他买的新衣服了。
校园中月桥那些鞋子越来越不对劲,最后认定了是个假货,他问父亲,“你都是在哪里买的?鞋子的专卖店吗?”
“诶,商场那种看起来比较高级的地方,我老头子可没敢进去,这都是外面的一个小店里面摆了这么多鞋子,我看到路上的年轻人也有很多穿这种牌子的衣服,我也给你挑了好几双,你快点试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