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这样的话,那真相就只有一个了。

官家,准备禁私学!

一想到这里,李睿想死的心都有了。

这么大的事儿,官家您准备借我的嘴提出来?

我就是个从三品的小小兵部侍郎啊,我能担得起这么大的事儿吗?

我要真替了,他们就不是喷死我,而是直接打死我了。

官家您不能这样啊!

您这两件事儿,一件比一件大,我给您办一件行不?

你不能逮着我一个人,搞一鱼两吃啊。

但他刚打算这么试探一下,就发现人生没有最难,只有更难。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官家的谋算远不止于此。

还有她媳妇的事儿,还没说呢。

她媳妇的事儿,说出去不好听。

后妈虐待孩子,这到哪里都会被戳脊梁骨。

但是,法律上还真不好定好的罪。

不仅是她这种级别的虐待不好定罪,大宋每年发生的被父母殴打致死的案例不知道有多少,大部分也都无法定罪。

因为,在大宋的观念里,或者说在华夏传统的观念里,父母对孩子,是拥有绝对的权力的。

那种恶性的故意的当场殴打致死,当然能够依法定罪。

但是,因为被父母殴打而受伤,最终不治身亡的,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很难定罪。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女婴的溺毙问题,同样很严重。

大宋讲究女子厚嫁,本来这种风气只在士大夫阶层流行。

但不知什么时候,这种风气便传遍了大宋各个阶层。

这种风气的流行,有效的保障了女子婚后地位的同时,其实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就是经济问题。

比如鼎鼎大名的苏轼,当年为了给女儿凑嫁妆,就卖过良田。

但上层的经济问题,传导至社会底层,很多时候变进化到了人命的问题。

那些普通的百姓,他们没有那么多良田可以卖,但给女儿的嫁妆,也不能太寒酸。

要不然,女儿在夫家,真的会没有地位,甚至活不下去。

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长了,女了在底层百姓之中,便有了赔钱货的称号。

大部分百姓,其实会一边骂着赔钱货,一边想尽办法给女儿凑嫁妆。

但也有一些心肠狠毒之人,会在女儿出生之后,第一时间就直接溺死。

这种人间惨剧,大宋的法律当然是严厉禁止的。

但大宋的医疗条件又实在有限,生下死婴的概率,本就不小。

很多时候,官府也无法判断,孩子到底是本身就是个死婴,还是生下之后被活活溺死的。

这也就造成了,这种情况,大部分时间都难以定罪。

当然了,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出现的,而是古已有之。

只不过,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已。

毕竟,这种事儿只是发生在社会的地层。

社会上层那些人压根看不到,就算偶尔看到了,也会当成没看到。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大宋这几年发展的太快。

哪怕不计算吐蕃,只把大理、蒲甘、安南、倭岛、天竺、蓬莱这几个地方算上。

再加上刚刚收回的那半壁江山,短短几年时间里,大宋国土面积翻了好几番。

人口虽然也一直在增长,但远远跟不上国土增长的面积。

而且,为了保证对这些地区的有效控制,大宋还在不断的往外迁移人口。

这就造成了一个情况,大宋现在极度的缺人,各行各业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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