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文学 > 其他小说 > 倾城天下凌风蓝灵凌尘 > 第337章 人兽之战
金光哲对青云很感兴趣。战场上,女人本来就耀眼,何况如此美艳动人的女人。

她扬了他一身毒珠子,被他反弹回去,她又对着他扔了一颗爆弹,这样一个野蛮的女人,如没有驯化的小老虎。

能激起男人征服欲的女人都俱有致命的吸引力。

他一步一步缓缓走下来,身上的暗红,如山脚下那片红色的罂粟花。

青云静静看着他。他个子并不高,看起来如此瘦弱。骨子里却是一个魔鬼。

“你就是青云?”他的声音粗粝,和他的长相一点也不配。

“是。”

金光哲伸手摸了摸青云的脸,手指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他上下打量着青云。这个女人一身深色的斗篷,发上只别了几根银簪,灯光下,只看到她亮晶晶的眸子,如芙蓉湖里的宝石一般,那白嫩的皮肤,没有西周女人结实,却更加滑腻。

金光哲舔了舔嘴唇,一挥手:“将她洗干净了,带进我的房间!”

顾临连忙上前拱手:“大君,不可,这个女人可有大用处。”

他站在那,冷冷看着顾临:“什么用处?女人最大的用处还能是什么?”

顾临道:“她可是凌尘的女人,霍惊云对她也情有独钟!”

金光哲哈哈大笑:“很快,她就会变成我的女人!”

顾临道:“大君,完全可以用她引来凌尘和霍惊云,将他们一网打尽!”

金光哲点头:“对,本君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不妨碍她成为我的女人!”金光哲微笑着,走过来打横抱起了青云。

青云面带微笑看着他。

“你,不怕我?”他斜眼看着手里的猎物。

“怕。不过怕有用吗?”青云笑的旖旎。

金光哲哈哈一笑:“怕是没有用,为什么你没有发抖?”金光哲觉得意外。

“君上的怀抱如此温暖,君上的胳膊充满了力量,青云为什么要发抖?”

金光哲仰脸大笑:“凌尘的女人,果真不一般!”

顾临跟在后面,还要说着什么,被金光哲一鞭子抽在身上:“滚!”

青云的唇娇艳欲滴,侧面看下去,甚至能看到她唇边细小的白色的绒毛,嵌在如奶酪一般的肌肤里,她的眼里春波荡漾,身上散发出幽幽的香气。

金光哲不能自已,甚至等不到回到卧室,他禁不住压在青云的唇上尝了起来。

一股淡淡的迷香,让他进不住心神迷乱,金光哲暗叫不好,“倏”地松了手,并顺手点了她的穴位,将她仍在地上。

青云的唇上涂了毒。

金光哲特别敏感,只亲了一口便觉得嘴唇发麻,立刻知道不好。

他掏出一颗药吃了。舌上的麻劲渐渐消失。

“果然是妖女!”他仍旧笑着,脸上却如寒霜,他的剑指在青云的衣襟前,再一用力,青云的衣衫将从中间划开。

青云笑道:“我的身上,所有的地方,都涂上了毒,而且是不一样的毒,君上大可以再来尝一尝!”

金光哲恼羞成怒,伸手拎起青云:“来人,将白狼带进来!”

顾临上前:“大君,如果用此女引来霍惊云或者凌尘,杀了他们,我们可以事半功倍!”

金光哲看着顾临,慢慢走上前,扬起手中的离剑滑向顾临:“顾临,你在北荒生活了这么久,你的牙齿和爪子早就磨平了吧?早变成一只狗了吧?”

他的离剑放在顾临的右胳膊上。再往前一寸,顾临的胳膊必定断了。

顾临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他:“顾临只想做对西周有利的事情。”

门开了,青云看到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牵着一只巨大的狗走了进来,不,是狼,真的是一只白色的狼。青云本以为会是一只叫白狼的狗。

它从漆黑的门外进来,它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幽绿的光。

金光哲看到白狼,立刻收回了剑,他走上前,用手拍了拍白狼的头道:“来人,将这女人吊起来,用水冲洗。冲洗干净了,让白狼先尝一尝有没有毒!”

青云冷笑。

早有侍卫兴冲冲拎了水走了进来。

顾临拦住,“君上,不可!这个女人…..”

金光哲一挥手,“白狼!”

白狼冲着顾临扑了过来。

顾临拔剑,一人一狼缠在了一起。

“哗啦!”一桶水已经泼在青云的身上。冰凉的水立刻湿透了她的全身。

青云被点了穴位,动不了,她想着该如何应对,她是做了赴死的打算,可不到最后,她都不想放弃。她比谁都惜命。

那白狼如它的主子一样残暴,顾临的一只胳膊被它紧紧咬住,看起来要撕扯断了一般。

顾临在地上翻滚,他爬了起来,面容狰狞,脸上青筋跳动:“来啊!老狼!再来!别停!看我如何杀了你!”

金光哲笑眯眯看着,“金光瀚,你这个jian人的儿子,永远上不了台面!你连一只狼都杀不了!你只能藏在女人的胸膛里寻求庇护!”

周围的侍从哈哈笑起来。

一桶一桶的水泼在青云身上。

原来他的真名叫金光瀚。

金光哲,金光瀚,他们是兄弟吗?他们差不多的身高,甚至清秀的小脸也很相似。

顾临道:“金光哲,你不珍惜父君给你的东西,如此残暴的统治,早晚会有人取代你!”

当又一名侍从拎着水桶走向青云的时候,顾临一刀杀了他。

侍卫们扔下水桶,拔出了战刀。

青云紧要牙关,浑身瑟瑟发抖,这早春的水,可真凉。

白狼又一次扑向顾临的时候,他仰面躺下,利剑从白狼的肚腹扎了进去。鲜血喷了他一脸。他一跃而起,伸手薅下白狼头顶上的那一簇雪

白的狼毛,挥剑砍下了白狼的尾巴。

他将尾巴扔给金光哲,狼毛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金光哲敛了脸上的笑意,点了点头:“很好,八年了,你终于杀了它。你终于象父君的儿子了!”

他扬起手中的离剑,“看来,你是铁了心要救这个女人了,来吧,你是要上下分离,还是左右分离?”

顾临没说话,只是握紧了手中的剑。

他知道金光哲的厉害,特别是他那把离剑,至今没有碰到对手。这是一把邪剑,它钩住你的手,手就和腕离别,钩住脚,脚就和腿离别。

他从小极度厌恶战争和掠夺。可是他没有办法。弱肉强食,他不去夺,就会被人抢了心爱的东西。数次被害,他厌倦了这一切,便到北荒,说是做间谍,实际就是避世。

相对于西周大陆,他其实更爱北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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