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告诉朱景,徐知诰和徐知询已经分别去了寿州和庐州,他们俩主要负责督运粮草。说完之后,李盛立刻就捂住了鼻子,等待眼前这个抠脚大汉发话,李盛巴不得马上就离开这里。
“老子今天又跟他们打了一仗,他们并不可怕,敌军的兵力并不算多,他们这是打算以战养战,派来的基本上都是骑兵,只要粮草的供应跟得上,那就没问题,不过,将来运粮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被敌军劫掠或者毁掉我们的粮草……老子倒是盼着跟寇彦卿亲自交手呢,可惜,那个老匹夫狡猾的很呢。”朱景放下了酒杯,慢条斯理地说着话,他看都不看李盛一眼,但是,他的手却并不闲着,仍然在饶有趣味地抠着脚。
“卑职早就听说过寇彦卿是个有勇有谋之辈,深得朱温的器重,不是很容易对付的……朱将军,其实,我们未必非要与他们硬碰硬,我们还可以智取。”李盛感觉到朱景其实就是一介武夫,这一点,从他的行为和语言就可以判断出来。
朱景却摆了摆手,他对于大头巾们从来就没有好感,更何况李盛只是个年轻人而已,他依然看也不看李盛一眼,淡淡地说道:“好了,李大人,时候不早了,你去驿馆歇息吧,他们会招待你的,如果有什么事情,你不妨明天再来找我吧。”
李盛虽然有几分不悦,但却并不发作,其实,他早就想离开这里了,他甚至一分钟也不想耽搁,与这个抠脚大汉费口舌,于是,李盛拱了拱手就离开了衙门。
这是个小城,驿馆距离衙门并不远,到了驿馆之后,驿卒一看他的令牌,自然不敢怠慢,谁知道这种来自广陵城的年轻人将来会不会成为大官?驿卒满脸堆笑地给李盛安排了一间宽敞而又干净的房间,李盛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虽然现在正处于战争时期,但出乎意料的是,驿馆里的菜肴还是不错的,霍邱城靠近大湖,可谓是鱼米之乡,这里水产丰富,有著名的银鱼,甚至还有大闸蟹,再配上极有当地特色的菱角粥,堪称是一顿非常丰盛的美餐。李盛这一路奔波,早就饥肠辘辘,立刻开始大快朵颐一番。
同时还在吃饭的还有一个让李盛感觉有几分古怪的人,那是个身材瘦削的中年汉子,看样子大约有四十多岁,此人长着一张很普通的面孔,面色蜡黄,颌下有一缕乱蓬蓬的胡须,此刻,他的精神看起来极为萎靡,面前的饭桌上摆着两个空空如也的盘子,他却依然坐在那里,一手托腮,两眼直勾勾的,目光明显有些呆滞,也不知道在发什么呆。
李盛以为此人还没吃饱,或许是囊中羞涩舍不得再点菜了,旋即动了恻隐之心,对那人喊了一声:“哎,那位兄台,能否过来一起喝几杯酒?算在小弟账上。”
那个怪人闻言转过头来,怔怔地看了李盛一眼,迟疑了一下,这才坐到了李盛的对面,支支吾吾道:“这,这……既然小兄弟邀请,老夫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话间,他瞥了一眼李盛桌子上的大闸蟹,舔了舔嘴唇,口水都几乎要流出来了。
“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酒先拿过来一坛子!”李盛豪爽地吩咐旁边的一个驿卒。
那个驿卒怔了一下,看了看那个怪人,又看了看李盛,似乎犹豫了一下,可是,既然李盛发话了,他终究还是依言而行,抱过来一坛子酒,末了还大有深意地瞟了一眼那个怪人,撇了撇嘴,然后就快步离开了,嘴里犹在低声嘟囔着什么。
这个驿卒的表情当然落在了李盛的眼里,李盛当即意识到这个怪人必定是有一点问题,他不动声色地思忖片刻,旋即一边频频劝酒,一边试探性地与那个怪人攀谈起来。经过一番交谈,李盛这才知道,原来,这个怪人的名字叫做郑璠。
起初,郑璠是吃人魔王秦宗权的麾下,直接隶属于孙儒的“土团白条军”,郑璠跟着孙儒四处征伐,一直不显山不露水。后来,孙儒军团与杨行密所部持久鏖战,孙儒最终兵败身死,郑璠被俘之后转而投降了杨行密,一度因为战功升至镇南军的节度副使。
几年前,郑璠跟随杨行密的大军进攻豫章之时,他曾经使用过飞火,这是人类将火药用于军事方面的第一次,可谓是意义重大。不过,杨行密死后,郑璠却一直没有得到淮南军的高层重用,不仅以徐温为代表的那些在早年就追随杨行密起兵的老部下对郑璠不待见,就连同样来自于孙儒麾下的张颢也处处排挤郑璠。
徐温杀掉张颢独揽大权之后,更是将原本隶属于孙儒麾下的将领逐渐边缘化,郑璠渐渐地心灰意冷,郁郁不得志,开始混日子了,郑璠的武功并不算高强,性格却比较耿直,不善于钻营,不会溜须拍马,这是他不受人待见的重要原因。
虽然郑璠喜欢研究火器,可是,由于这个年代的科技发展水平有限,那时候的飞火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顶多是有一些威吓敌军的作用,所以,火器并没有得到淮南军的足够重视,淮南军也没有在火器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郑璠本人也就得不到飞黄腾达的机会。由于霍邱城受到寇彦卿军团的骚扰,郑璠就被派到了这里,霍邱城的主将朱景是当地的土豪,富甲一方,他是个粗人,他不仅有一身好膂力,而且彪悍善战,对于郑璠这样另类的武将,朱景当然是不放在眼里的。
现在,仗着霍邱城一带水泽遍布的地形优势,朱景对付寇彦卿不过几千人的骑兵并不落下风,郑璠当然就落到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于是,郑璠也就懒得操心。
李盛在后世里上历史课的时候就知道,郑璠乃是中国古代将火器用于作战的第一个人,没想到,此人竟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