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良作的这一伤受得当真是值得的,林琅之前虽然也不像开始那样的躲着他,但却在这一次之后,真心的当他是朋友了。
看着林琅惊慌失措的样子,余良作一点也感觉不到疼的,反而安慰着林琅:“不疼的,一点也不疼的,你看看你的包,少什么没有?”
林琅忙着从包里拿出了自己常备着的手帕,给余良作简单的包扎了下,向着他手语说道,谢谢……
余良作只会简单的几个词,这谢谢的意思是好学的,他看明白了,难得的,他难为情的笑了笑:“这不算什么,不算什么……”
嘴也变拙了,忽然想起来,对着林琅说:“你上班要晚了吧……”
经由他的提醒,林琅才想起来,看了看时间,向着余良作匆忙的道谢,再转身再见,余良作看着林琅的背影,看了好久,直到再看不到,他才回神,胳膊上不时的疼上一下,他吸了吸气,但想到刚刚林琅细心的给自己包扎时,她手的温柔与眉眼间的担忧,他的心又美起来,轻飘飘的。
从这一天之后,他与林琅的关系又发生了质的变化一般,他会早送晚接,只要没事,就会陪着林琅上下班,他那天又将上次没有送出去的丝绒袋子拿出来,一个小小的首饰袋,上次他帮人看场子小挣了一笔之后买的,上次因为林琅的弟弟林峰的突然出现,而让他没有送出来,那天晚上,送林琅回家时,他匆匆的塞到了林琅的手里。
“给你买的,不值两个钱,你看看喜欢不?”东西拿出来的时候,余良作当真有些难为情的,是一只小小的,只有几克的小金鱼,吊在一根细细的金链子上。链子有点太细了,余良作挠挠头。
林琅刚要推托,余良作却头也不回的跑开了,边跑边按着手机,给林琅发着短信,这已经是他们的交流方式之一了。
林琅感觉到手机的震动,拿出来看,“收下吧,不收就是不当我是朋友,就是细了些,等我有钱了,给你买个大的!”
林琅是第一次接到异性的礼物,有些不知所措,但最多的竟也有些小小的惊喜的。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饰品的,哪怕是余良作这样的男生,用尽脑子才能想到买的这种金首饰,余良作没有追过女孩子,连给女生买东西也是第一次,所以,别怪他没创意太俗气。
吃过苦的孩子,只认为世上不贬值的就是黄金,所以,花了三千块外块全用来买这个小金鱼,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浪漫的表达方式了,他没有敢说,其实,他是喜欢上林琅了,所以,很怕林琅当面退回来,不等人家反应,就跑开了,活脱脱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孩子。
这样冒失的送出礼物之后,足有一个星期,林琅都没有再遇到余良作。
那个冒失鬼在那样的送出礼物后,就消失了,直到一个星期之后的一天早上,才在瞄到了林琅的身影后,在站台上磨磨蹭蹭的出现了。
林琅见到是他,很是高兴,她还以为他出了什么事,这么久不见,现在见他好好的站在这里,她才放了心。
余良作打过了招呼,抬眼间,看到林琅的脖子上挂着的那串项链,他终于放心了,再抬头,向着林琅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