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朗在唇上比了个“嘘”,可方辰却根本没管他。
因为方辰不怕。
这人从小就让着她,已经把她惯坏了,而且惯坏得很彻底。
方辰嚣张地挑战着童朗的底线,童朗则享受着她的嚣张,不舍得反抗。
“肉-肉?”女孩三不五时就要喊一声。
“嗯?”男孩只得耐着性子应。
“肉肉?”
“你够了啊。”
“肉肉,肉肉,肉肉吃肉肉、肉肉吃肉肉······!”
“······”
嗯,这个肉肉就是童朗的小名,他亲外婆亲外公给取的、又土又傻的小名。
和方辰的那个“星星”,土到了一起,傻到了一起,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简直绝配。
方辰和童朗,说白了,就是一对“假期限定版”的青梅竹马。
因为童朗只有在放假的时候,才会被他外婆丁丽芹接到美兰苑的家里来。
美兰苑是南江大学的教职工宿舍。小区不大,一个院子四栋楼,方辰家和丁老师家住对门,都在二栋二单元五楼。
所以,每个假期的傍晚,丁老师的声音就会像报时器一样,准时地在楼道里响起。
“肉肉,回家吃肉肉啦!”
肉肉吃肉肉?笑死人了啦!
所以只要一听见丁老师的喊声,方辰就会憋着笑,一脚踢到那个趴着看漫画的小胖子的屁股上。
“肉肉!你外婆喊你回家吃肉肉啦!”
这个小胖子,就是童朗。
他那会儿其实也没多胖,不过是生的白,摸着又软和,还顶了一头自然卷,所以看起来特别喜庆,特别可爱,也特别······肉。
在童朗出现之前,方辰的假期从来都是窝在小卧室里独自度过的——美兰苑那些教师子弟,就属她年纪最小,因此没人乐意带她玩;而方辰的表哥邢觉非,一放假就会去浙江的外公家小住。
当然,这人就算在家,也是不乐意带她玩的。
所以那时候的方辰啊,很孤独。
好在,肉肉来啦!
童朗脾气好,话不多,也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欺负女孩;不管方辰做什么,他都乐呵呵地说好,从不红脸,也从不生气。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厮混到了一起。
方辰在面上虽然总是耀武扬威、咋咋呼呼的,但私底下却很贴心。
童朗有夜盲症,所以每逢晚上一起上下楼时,方辰都会飞奔到他前面是又蹦又跳,又唱又叫,直到把所有的感应灯都给闹得亮起来,才会罢休;如果是走夜路,她就会牵着男孩的手,一边装出副自己很怕黑的样子,一边带着他绕过障碍,慢慢前行。
和方辰在一起的时候,童朗在夜里一次都没摔过。
但最终,他们也只相伴了三年。
因为童朗他外婆得了眼病,盲了。
童朗没有妈妈,爸爸蒋邦达做生意又忙,他从小就一直被扔在临市的姨妈家寄养,只有放假才能来南江。
现在丁老师一病,蒋邦达便做主给了童朗姨妈一笔钱,将一老一小都托付给了她,一起送去了临市。
所以九岁之后,方辰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叫肉肉的小胖子了。
但兜兜转转之下,他们俩还是在高一这年,狭路重逢了。
重逢?
不,其实是男孩回来找到了她。
只不过,方辰这傻姑娘不知道罢了。
九月的风带着仲夏的余温,一阵一阵地从窗外吹进来。因为是午休时间,高一(二)班的教室里没什么人。
在童朗耳朵旁边念叨了大半小时的“肉肉”,方辰这会儿终于是是累了。
她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男孩,眼里还带着点好奇与探究。
“还没看够?你说说你,咱们也就几年没见吧?你居然就都不认识我了!真是……哎。”
童朗嘴里埋怨,心里甜。
“你变化这么大,我没认出来很正常好吧?”方辰反驳。
“不就是瘦了点、高了点、头发也没那么卷了么?而且,你自己变化也不小吧?我怎么一眼就认出你来了?”童朗说着,指了指方辰的头发:“你这新发型,挺酷的。”
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还有些扎手的后脑勺,方辰抿嘴笑了笑,问道:“你怎么来南江上学了啊?”
“搬回来了呗。”
“什么时候?”
“一年前。”
“为什么搬回来啊?”
“我爸在这边买了房子,给我外婆和我一起住。”童朗将手撑在后排的课桌上,侧过头,噙着笑:“你哪儿来这么多问题?问得我烦死了。”
其实,他倒不是不想和方辰说明其中详细,只是很多事情不知道怎么去开口而已。
难道要童朗说,因为他差点被喝醉酒的姨父打死,所以他爸才想起来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然后才在南江买了房、请了人来照顾,让他和外婆有了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童朗不想在方辰面前说起这些丢脸的事情。
他不是以前的那个小胖子了,他也不想再被女孩子领着走夜路了。
他想······牵着女孩的手,一起走。
当然,童朗他爸也考虑过直接把他送北京上海去读书,但他没愿意。
南江多好啊!外婆对这儿也熟悉;而且,这里有方辰呀,嘿嘿。
“好吧,我也是太意外了嘛。”方辰吐吐舌头,试探着道:
“那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
“说。”
她拿出了那块橡皮擦:“这怎么回事儿?”
童朗憋着笑,从笔袋里拿出了剩下的那半边儿,将它推到了方辰面前。
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一个“月”。
方辰恍然大悟,然后额头就被人轻敲了一下。
“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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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辰和童朗同桌了没几天,就发现这人和小时候比起来,变化也太大了。
以前那么面、那么肉的一个老好人,怎么心眼突然就变得这么坏呢?
就比如,明明是班主任布置给童朗的黑板报任务,他却非要拉着方辰一起留下。
“你不是会画画么?这事别人不知道,我可是知道的。你,赖不掉了!”
于是放学后,方辰便只得拿上粉笔,垂头丧气地爬到了教室最后一排的课桌上。
构完图排完版,两人就着沾了粉笔灰的棉线,将一条条直线弹到黑板上——方辰其实更想拿棉线弹某个竹马的臭脸。
等他们做完这些,天都黑了。
“我饿了,我要回家。”本就不情不愿的方辰,这会儿开始闹脾气了。
“想吃什么?我请。”不过从小到大,童朗倒一直都乐意哄她。
“不用,我回去有饭吃。”
“哦······那你现在还住美兰苑住么?我正好顺路,可以送你回去。”
不吃饭,送回家总行吧?
童朗想和她多待会儿。
方辰却是顿了顿:“我现在不住那儿了。”
“你也搬家了?”
“不是,我住舅舅家。而且今天有人来接我。”秦月白接到电话执意要家里的司机来接她,说是大晚上的,姑娘家在外面不安全。
“舅舅家?为什么?”
多年未见,童朗对方辰这段时间的过往是一无所知——包括她为什么连名字都改了,以及为什么他去了好几次美兰苑,都没敲开她家的门。
但他没好意思问。
“我爸早走了。我妈也去了,就上个月的事。所以······我现在跟着舅舅过,姓邢。”方辰说着说着,声音就越来越低。
听完这话,童朗马上意识到:自己问错话了!
收拾妥当,两人一前一后出了教室,一路上谁也没出声。
一直到了校门口,童朗才踟蹰着开了口:“那什么,对不起啊!我真不是故意问起你家里事的。”
方辰虽然还有点低落,但看着他这副垂头丧气、声都不敢吱的傻样,心情就莫名地好了点:
“我没怪你。”
“真的?”
“真的啦!”方辰有点无奈,“你别多想,明天见!”
临上车前,她回头给了童朗一个大大的笑脸。
随即,还站在原地的男孩儿,脸上也绽开一个笑容。他那弯弯的眼睛,好看得就像天上的月亮。
方辰到家时已经接近八点了,秦月白看她回来,忙问道:
“囡囡,为什么才上几天学,老师就要留你值日做卫生呀?是不是被别的同学欺负了,帮人家顶班啊?要是有这种事,可一定要告诉舅妈的,晓得伐?”
“没有啦!我是主动留下来帮忙的。”
“哦哦,那就好!这团结同学是很有必要的,你这次做得对。”
看着秦月白关切的眼神,方辰心里有点虚。
她居然……撒谎了。
该怨谁呢?
怨童朗呀!
毕竟,她总不能说自己是留下来办板报了吧?要知道,和画画有关的事情在邢家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其实方辰并不明白舅舅为什么如此反感画画,但她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姑娘,除了学着察言观色和老实听话,还能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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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一大早,方辰就来到了学校。
出门前,她给秦月白的理由是:参加学习小组,补习英语。
呵,她又撒谎了。
但这怨谁呢?
还是怨童朗呀!
等方辰来到教室,童朗已经往黑板上誊抄文字了。
看见她进来,男孩轻巧地从桌上一跃而下,几步就跑到了女孩跟前。
少年人身姿矫健,跑动的时候发丝随着动作一摆一摆的,有种带着阳光味的洒脱。
“来啦?快看看,我这字写得怎么样?”
“真难看!”方辰憋着气,开始无差别攻击。
“你说什么?”
“我说:难-看!”
童朗眼睛一眯:这小妮子有情绪了。
但他就喜欢方辰有情绪。
这才像她嘛!
于是他俯下身,将脸凑到女孩跟前,柔声道:
“你说难看,那就是难看吧。但你可得把画画得更好看点才行,不然这黑板报不得丑绝了?”
“哦。那、那我试试吧。”他这副哄小孩的样子,倒让方辰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其实童朗的字,写得一点都不难看,甚至和她表哥邢觉非比起来,都不会差的。
方辰到现在都还记得,这人被丁老师逼着练毛笔字的样子。
那时候,他一双手生得跟白面团子似的,方辰每次都会笑他,说他握笔的手就像是筷子上插着个大肉包。
可现在的童朗······
方辰踩在课桌上,看着身边正认真书写的男孩,一时有些看呆了:少年早已褪去了婴儿肥,那副匀称瘦长的骨架子,就这么嚣张地展露了出来。
对,嚣张。
眉骨,鼻梁,下颌,喉结,肩膀······都好看得很嚣张。
而变化最大的,是他握着粉笔的那只手,指节分明,白皙修长;用力时,手背和腕部,还会有若隐若现的青筋现于其上。
每一根线条都利落干净,每一处转折都恰到好处——真是人如其名,清阔疏朗。
咚,咚,咚。
是方辰的心在怦怦直跳。
咚,咚,咚。
是童朗的手在黑板上敲。
“你看我做什么?傻了?”男孩脸上写着两个字,得意。
“谁、谁看你了?我是见你字写歪了,想提醒你一下!”方辰脸上……除了红,还是红。
她又撒谎了!
怨谁呢?
肯定是怨童朗啊!
“想看就大大方方看啊,我又不小气?”
童朗说着把脸凑到方辰面前,笑得灿烂又肆意。
这肆意中带着点猖狂,还有那么点嚣张。
方辰缓了缓,然后天生的伶俐劲儿终于派上了用场:“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在看你啊?”
这下,他肯定无话可说了吧?方辰胸有成竹,等着看这人吃瘪。
谁知,童朗却突然收起笑意,凑到女孩眼前,认真道:
“对啊,我就看你了。怎样?”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4000,佛系码字,用爱发电。
单机版,哭卿卿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