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是一场私人的戏剧,永远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有很多甜蜜的话到了嘴边,在舌上打了个滚,没办法倾诉。
眼眸里的情愫,那些流光溢彩,要隐藏在小鹿乱撞的心里,不可以给人看到。
那是荞麦第一次尝到苦涩的味道。
那种浅浅的伤痛和淡淡的失落感有时会环绕心怀一整天。
荞麦看着手中的素描,怔怔地呆在那里,刚才差一点就把它送给了程迷笛。
幸好差一点,不然就不好收场了。
在荞麦的人生中,长长的十几年中,她第一次见到那么张扬的女孩子。笑声穿越嘈杂的吵闹声,依旧像杯与杯碰撞之际的清脆。透过黄色的酒杯,脸上的流光溢彩丝毫未减。
混迹于陌生人当中没有丝毫的疏离感,熟络得像自己的朋友似得。“难得这么开心,当然要尽兴。”朱茵茵有种江湖的豪迈感,那种直爽让人喜欢,即亲近,又洒脱,活成了很多人小时候想象中的人生。
朱茵茵。草字茵茵,绿草茵茵,春意盎然。
这是荞麦第一次见这个人,也是荞麦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是认识程迷笛这么久,第一次见到他身边的女孩子。
来为程迷笛庆祝生日的人说少也不少,有十几二十个,各个朱茵茵都是第一次见面,各个她都一干而尽,酒量好的惊人。
“你是荞麦吧。听说你在足球社很照顾阿笛。阿笛太过分了,那么臭的球鞋都给你洗。他就爱捉弄人。以前也让我给他洗,我都扔进臭水沟了。哈哈哈,开玩笑了,他的白袜子我怎么都洗不白。真是麻烦你了。谢谢啊,我先干了。”
在座的人各个敲杯子起哄。“哦、、、、、嫂子你原来这么贤惠。我天天传国球给啊笛,我也要和你干杯。”
“哈哈哈,我可不是嫂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七岁上小学了还尿裤子,糗事一大堆。”
荞麦一口喝下一杯啤酒,回的话有点口是心非。“足球社的人都是我洗的,要是一个个都谢过来,我可受不起呀。”
刚才那一杯下肚,荞麦感觉头有点沉,晕晕的,打起了哈欠。
大学期间,很多女孩子都跑到男朋友寝室吃火锅,打麻将。最受不了男寝那股臭味,总是免不了大扫除一番,没事都会跑去洗洗堆在那里的脏衣服脏袜子什么的。好像是一种特有的宣誓。
她因为荞麦帮程迷笛洗过球鞋,跑来感谢。荞麦觉得那也是一种宣誓。
程迷笛从洗手间回来的时候,朱茵茵还生龙活虎地喝酒,千杯不醉似的。却看见荞麦脸红扑扑的,睁着迷离的双眼,双手撑着脸颊昏昏欲睡。“怎么了?喝醉了?要回去吗。”
荞麦看不清楚是谁,感觉耳边热气暖暖的,只觉得他说话声音低低的,很温柔。她只顾着抱着自己的头,一边左右摇晃一边呵呵傻笑。“来,干杯。”
荞麦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头沉的厉害,有种陌生的疼痛感。“我昨天喝醉了,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吗?”
“嘻嘻,好可惜没有。乖得像猫似的。昨天苏寒抱你回来的。”金金挤眉弄眼。“你昨天怎么喝的那么醉?开心也不是这种方法呀。表白成功了吗?我厉害吧,大周末的把苏寒骗去看电影,免得妨碍你去干大事。”
“咦,说来奇怪,昨晚怎么是苏寒那小子送你回来的。程迷笛也烂醉如泥了?”金金义愤填膺。“苏寒那小子,真爱多管闲事。就应该让你们两个干柴烈火,生米煮成熟饭。”
“他有女朋友了。”
“嗯??”金金没有反应过来。“谁有女朋友了?”
“程迷笛。”还在她面前阿笛阿笛的叫,讨厌死了。
金金做着面膜的大绿脸看不出表情。
荞麦又躺回床上,用被子蒙住头。“我再睡一会儿。睡完一切就好了。”
荞麦一个闪光坐立起来,有点急切。“金金,我昨天回来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黑色的画筒?”
“没有。你…….”金金的话还没说完,荞麦就蓬头垢面地飞奔出去了。
荞麦向酒家的经理问了又问,找了又找也没有找到黑色画筒,有点失落。回来的时候还下起了小雨。坐在公交车上傻傻的,好像小时候爷爷抓给她满玻璃罐的萤火虫第二天就全死了,怎么也飞不起来,消失在手中,突然就红了眼眶。
学校的早班车人有点稀少,特别是从市区回来的早班车,更是寥寥无几。荞麦一上车,程迷笛就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模样,披散着头发,就穿着厚厚的毛茸茸的一件紫色毛衣。
程迷笛看车都到站了她还是斯文不动,过去牵过她的手,直接拉她下了车。
荞麦有点反应不及,下车抬眼看他。他高高的,低头看她。
走的有点急,荞麦隐形眼镜都没有带,低度近视,看的有点模糊,所有总是不自觉得眯眼,
总是自觉地靠近对方看。待视线焦距,看清那张脸,她才恹恹地说了句“早啊。”
她卷卷的睫毛下,能看到那眼里的红血丝。程迷笛看她神情恹恹的,刚才也有点失魂落魄,揉了揉她额前的刘海,问道:“怎么了?”
“啊?!哦,没事,昨晚喝多了,眼睛有点肿。我一喝酒就想睡觉,真是丢脸。你怎么这么早?”
“茵茵今天回学校,我去送送。”
“茵茵。叫得可真亲热。”荞麦瘪了瘪嘴,心里的话却喃喃而出。
“什么?”所幸他没听清。
“没什么。”荞麦自己管自己往前走,脚下的虎头大拖鞋使她走得有点缓慢。
“陈荞麦!”身后的声音让她停了脚步,转身。
“嗯?”荞麦看他伸出的手,有点不明其意,皱眉。
“我的生日礼物呢?”
“丢……我忘了买了。”
“那陪我吃早餐…….就当礼物了。”
呃,她还没刷牙。不过这么简单的礼物,怎么说都是她挣了,她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吧。
早餐他们叫了一份水饺,一分炒粉干,两碗豆浆。
荞麦把饺子推到程迷笛面前,自己拿起筷子还没夹粉干,程迷笛却眼疾手快地转了一下他们的碗,两人的早餐调换了一下。
“你不是叫饺子吗?”
“现在又想吃粉干了。”
荞麦瘪嘴。“芹菜饺子里面有肉,我最近在减肥。”芹菜什么的有种奇怪的味道,吃不习惯。
“你背着不重,不用减肥。”再胖一点他也背的动。
“你又没背过怎么知道。”荞麦直盯盯地瞪着碗里的饺子直皱眉。
程迷笛看着她皱起的眉头,叹了口气。“需要中和一下。”
他喜欢吃芹菜,她讨厌吃芹菜,他少吃一点,她多吃一点,中和一下,两人的饮食才能合拍一点。
他忘记了在那里看到过的一句话:吃不到一起的,也走不到一起。
“中和什么?”荞麦看着程迷笛一点一点地把粉干里的芹菜挑出来,似乎明白了,愤愤地戳起一个饺子塞进嘴里。“自己不喜欢吃,就直说。还狡辩说什么中和一下。连不喜欢也说不出口!”
“你不喜欢,会说吗?”
“会。”
“那喜欢呢。”
“当然会呀。”喜欢吃什么有什么不能说的。
程迷笛停了一下手中的筷子。嘴角扬起,笑得有点和煦,不同往日。看她实在吃不下,又转了一下两人的碗。荞麦立马眉开眼笑,欢快地吃起来。
算了,来日方长。
有些习惯要慢慢改,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变过来的。
荞麦看他吃芹菜饺子吃得津津有味,心里嘀咕;“不是不喜欢芹菜吗?真搞不懂。”
一顿早餐吃的心满意足,回寝室的路上,荞麦看着路边盛开的樱花,假装不经意的开口;“你女朋友,也在W市上大学吗?”
“嗯?我什么时候有女朋友了?”程迷笛看着她低头管自己走路,抽空离开了一会儿。
“那个朱茵茵难道不是你女朋友吗?”荞麦看身旁久久没有回响,突然发现身边早就没了程迷笛的身影,转过身来。
初冬七八点太阳有点和煦,从地坪线上发出暖暖的和光,像一层画布,颜色比鸭蛋黄更深,更暖洋洋一点,程迷笛就在和煦的光线中,手里拿着刚才在路边跑去摘下的晚樱。三大把晚樱簇拥着,开着饱满的花瓣,淡淡的粉色,带着一点露珠。
荞麦看着他慢慢的走进,越发的眯起了眼。拿着美丽花朵的少年从阳光中走来,淡淡的说;“谢谢你的生日礼物,很美。这个作为回赠,送给你。”
荞麦从他手中接过花朵,突然有点黯然伤神,可能这辈子也就只能从他手中接过这么一次花。不过又一次,也应该满足,于是抬头,就是笑脸相迎;“饺子开会心惨的,应该第一有人夸它美。虽然已经在我们肚子里了。”
程迷笛知道她会错意,但也没解释,反而开口道;“茵茵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我本来就没什么朋友。所以对她也就纵容了一点。小时候她爸爸特别照顾我,我应该算是和她穿着同一个裤裆长大的。在我的人生中,她一直是我的亲人,我生命中很珍贵的妹妹。以前她的东西都要分我一半,她可讨厌我了,还把我推倒在地上过。”
荞麦的脸从晚樱中抬起,刚才闻了几下,没什么味道。听到程迷笛对自己解释和朱茵茵的关系,有点惊讶。“同一个裤裆?和女生穿同一个裤裆长大,那你长大会不会有点娘?”
程迷笛觉得某人抓不住重点,满脸黑线,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想起昨晚苏寒从他手中接过荞麦,那时心里突然空落落的,顿时有股不明其意的心情,有些话就脱口而出;“会比苏寒还娘?”
荞麦扑闪着水汪汪的眼睛;“哎呦喂,我的妈,居然有人和苏寒那个万年娘炮比娘,真的是很自取其辱哎。”
她夸张的语气,惹得程迷笛哈哈哈大笑起来。古灵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