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文学 > 其他小说 > 寻洲归故里 > 番外篇*吴禹(上)
  
我叫吴禹,今年53岁,清华研究生导师,爱人是丁煜。
从我有印象起,我和丁煜,还有丁煜的姐姐丁瑾就生活在一个四合院里。
我们的父母是世交,曾互相许诺要结娃娃亲,所以当看到我是男孩时,双方家长开心的不得了。
四岁的丁瑾当时正在老槐树下烧蚂蚁,听到屋里响亮的哭啼声,扔下火柴跑向屋里。
邻居张婶在门口笑着开玩笑说丁瑾有老公了,丁瑾冲她挥起拳头,奶凶奶凶地说我不要老公,我现在就去把他扔出去。
在丁瑾的概念里,有了老公自己就得学会做饭,因为每天都是妈妈做饭,爸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时不时听到妈妈喊老公。
她才不要做饭,她要自由!
丁瑾发现屋里的人围着一个床看来看去,她慢慢走过去看到小床上的婴儿,脸还有些发紫,稀疏的头发,紧闭的双眼。
他好小呀,还很丑,丁瑾心里想。
她伸出手想摸他的脸,看见自己的手上还有刚才玩蚂蚁的泥巴,认真在衣服上擦了擦,轻轻碰下他的脸,好软啊。
周围的大人看她小心翼翼爱护的样子,更加开心。
“瑾儿,喜不喜欢弟弟?”
丁瑾看着床上的婴儿,轻点下头。
“那以后跟他结婚好不好?”丁爸开玩笑地说。
“不好!”丁瑾大声喊,“我不要他!”
双方家长面面相觑。
“小孩子的话不要当真,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嘛。”
之后的三年里我没有多少记忆,零星片段是丁瑾总欺负我,向我衣服上沾泥巴,在我耳边说“你要是敢娶我,我就把你扔井里。”
三年后丁煜出生。
丁煜出生时我还小,只记得妈妈说,从今天起我有弟弟了,要保护好他。
我看着丁煜小小的一只,白白嫩嫩,觉得自己终于不用每天和丁瑾在一起了,开心地说好,我一定会保护他的。
可惜童言无忌,最后我并没有保护好丁煜。
我每天都趴在炕上看丁煜,想他什么时候可以长大,那样我俩可以一起捉蜻蜓了。
“丁妈,你可以让煜弟弟长快一点吗?”
女人慈爱地看着我,“你这么急着他长大干嘛。”
“我想,我想让他跟我一起捉蜻蜓。昨天丁瑾向我炫耀她捉的蜻蜓多。”我一着急说话开始含糊不清。
女人摸着我的头,笑眯眯着说,“小禹,虽然丁瑾是姐姐,可你是小男子汉,记得以后要护着她和丁煜。”
我虽然不知道丁妈什么意思,但仍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护着他们。
丁煜从小体质不好,长得比同岁小孩小,皮肤又白,时常被人说丁家的男孩像女孩,女孩像男孩。
那时我已经7岁能分清楚是非好歹,听到这样的话会随手拿起旁边的东西扔过去。
丁瑾放学回家,有时看到我灰头土脸就知道我又没打过别人,气不打一出来,左手拉着我,右手拉着丁瑾,怒气冲冲去霸天虎家算账。
霸天虎就是经常带头嘲笑丁煜的人,他比我大一岁,又高又胖,我打不过他。
丁瑾仗着身高优势胖揍霸天虎,嘴里狠狠地说你再敢说丁煜我就让你变成不带把的,让你成为太监!
揍到霸天虎嚎嚎大哭找妈妈时,丁瑾帅气的甩头发看着我说,“看见没,这才是打人,学着点。”
我懵懂的点点头。在多次看丁瑾揍人后学到了其中的精髓,快、准、狠,一招毙命。
在丁瑾打遍胡同无敌手后,我和丁煜出去玩时再也没被任何人说过。
从那时起,我明白拳头的重要性。
我让爸爸给我做一个简易沙袋,天天在院子里拳打脚踢,丁煜有时会坐在石凳上边看我打沙袋边逗蛐蛐。
“哥哥,我想去撒菜种。”
“哥哥,我想去池塘看青蛙。”
“哥哥,我想摘红红的叶子。”
“哥哥,你给我堆个雪人好吗。”

我陪丁煜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四季。
丁瑾越长越漂亮,被俗称胡同一枝花;丁煜很聪明,我经常会在学校广播里听到丁煜的名字。
当然丁煜也会经常听到我的。只不过他的是表扬,我的是通报批评。
从小在丁瑾的熏陶下,让我坚信拳头可以解决一切,不服就干一场,直到把对方打服为止。
所以每当我听到校园里有关丁煜长得像女孩的风言风语,我都会拽这个人到学校后面小树林里干一场。
在我的保护下,丁煜无忧无虑地度过小学生活。
有一天丁瑾对我说,她已经成年了,她要走出去,不想再待在胡同里。
15岁的我豪言壮志地拍着胸脯说,你放心,我会照顾好丁爸丁妈还有丁煜的。
丁瑾盯了我一会儿,突然笑着说她又不是不回来了。
在一个夏蝉鸣叫的夜晚,丁瑾走了,并留下一封信,大致内容是不用担心也不必找她,她会回来的。
丁煜上初中,我上中专。
丁煜上高中,我流转于社会,什么畅销就卖什么。
唯一不变的是我和丁煜一直互相陪伴。
有时下班早我会接丁煜放学,若是冬天会给他买最喜欢吃的烤地瓜;若是夏天会把西瓜提前镇在井水里。
有一天我照旧等丁煜放学,看见有女孩给他情书,心里突然有些泛酸,自己一直保护的人好像就快不属于自己了。
走在路上我问丁煜,有没有喜欢的人。
丁煜有些害羞,不自在地说有。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似乎一下沉了,但还是像小时候一样随意揉了揉他的头发说等你考上大学就可以谈恋爱了。
“那哥哥你呢?你有喜欢的人吗?”
丁煜亮亮的眼睛在夜晚里好似一颗夜明珠,我看愣了神。
我摇了摇头。
什么是喜欢?
这些年我的生活只有丁煜和丁瑾,从小我只想着要怎么保护他们,渐渐的变成了习惯。
1983年丁煜高考,那一年他20岁,我23岁,丁瑾27岁。
那一年是我们这个小小四合院里最开心地一年。
丁煜考入清华大学的物理系,丁瑾成为家喻户晓的女明星,大街小巷播放的都是她的歌曲。
丁煜报道的前两天,丁瑾回来了。那天晚上我们坐在院中的凉台喝酒,怀念过去畅想未来。
丁瑾问我以后什么打算?
我耸耸肩,没想好,应该还是继续卖录像带和BB机吧。
丁瑾拿出一串钥匙告诉我,她在大栅栏买了两套房,其中一套是我的。
我问那丁煜的呢?
丁瑾笑着说,她的东西都是丁煜的。
我把钥匙还给她,跟她说我还是喜欢和丁煜在四合院里住。
丁瑾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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